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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践行“枫桥经验”
昌黎县人民法院执行赋能强有力 “质效双优”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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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洪佳  发布时间:2023-12-01 15:47:28 打印 字号: | |

“真是没想到,法院执行力这么强,才短短几天就把我女儿的钱都追回来了,太感谢咱们昌黎法院了…”这是一位年近七旬的申请人母亲在电话中对执行法官最为真挚的感谢。虽然短短几句,却让每一位执行干警热血沸腾、充满干劲。


近日,张某拿着刚刚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来到执行立案窗口,申请强制执行周某、宋某偿还欠款28万余元。立案时申请人表示其生活负担重,既要照顾生病的母亲,又要照料刚上学的孩子,这笔欠款能否执行到位关系到一家人的生计。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将这一情况及时反映给执行局,分管执行的孙泽坡副院长及执行局局长康洪滨十分重视此事,立即召集该承办团队成员商讨执行方案,并于次日清晨带队奔赴被执行人周某、宋某住所。


执行过程中,二被执行人拒不配合,采取拒不露面、拖延时间的方式抗拒执行,面对此种情况,执行人员将教育解释及强制手段并用,向被执行人妻子肖某释法明理后,依法扣留被执行人及其妻子经营超市内各品类商品,金额预估在6万余元。面对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终于现身,并且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康洪滨法官抽调一组执行干警,带领宋某到另一被执行人周某住所。但执行周某时,被执行人周某表示,自己于2023年8月份突发疾病,先后经历了四次手术,目前身体尚未恢复,无法行动,暂无偿还能力。执行法官当即核实其就诊及住院记录,经过核实,鉴于特殊情况,暂不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同时当场对另一被执行人宋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并依法带至医院体检。


在体检过程中,执行法官仍不厌其烦的向宋某阐明其法定义务,以及强制拘留措施的不良影响,经过耐心劝导,傍晚6时,被执行人宋某表示其愿意与当事人协商偿还欠款。执行法官立即与申请人张某取得电话联系,经磋商,宋某于晚上8时向申请人打款18万元,并表示剩余欠款于近期一并归还,申请人对此表示认可。次日,执行法官给宋某打电话询问剩余款项偿还事宜,最终经过执行,剩余十余万元也于当天全部执行到位。


昌黎县法院致力于在执行工作强制性和规范性上下功夫,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执行过程中注重运用“枫桥经验”助推执行工作开展,用速度、力度和温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