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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践行“枫桥经验”
两庭协作齐发力,联合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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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诉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9 15:39:27 打印 字号: | |

“辛苦两位法官一直为这件事操心,现在矛盾圆满解决了,我们双方都非常满意……”近日,昌黎县法院立案庭与民一庭联手调解,彻底化解了因婚内扶养费引发的“连环案”。


该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陈小芳法官受理了一起妻子朱某诉丈夫范某索要婚内扶养费纠纷案件。在开庭前的调解工作中,陈法官了解到二人2004年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年。婚后,妻子朱某在家照顾孩子,丈夫范某在外经营生意,支撑家里的一切开支。近年受疫情影响生意惨淡,生活压力突增,二人产生矛盾,范某于今年年初自家中搬离。加之因朱某患病急需医治,遂提起婚内扶养费一案。后经多次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深入了解,原、被告矛盾实则为双方已无法共同生活,仅因婚内唯一一套住宅分割问题缺乏信任、一直僵持,朱某为解决眼前困境而仓促提起婚内扶养费一案。了解到案件实际背景后,陈法官建议朱某起诉范某离婚,以法院为二人出具调解书的方式彻底化解二人矛盾纠纷。


因涉及身份关系及该院案件分类审理制度,朱某诉范某离婚纠纷一案由民一庭马艳雪法官承办。分案后,陈法官立即与马法官就该案进行了对接及沟通,马法官了解到该案的前因后果后,为确保无经济收入的朱某能及时得到房屋折价款,多次与范某及其代理人沟通,告知做好调解离婚时即时履行的准备,避免二人日后再产生其他纠纷。离婚案件调解当日,范某携同购房者同到该法院,在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的同时,朱某应得的房屋折价款一并取得,心中担心的石头落了地。同日,朱某对其婚内扶养费案件撤诉。


两起案件案由不同,但在两个审判团队的配合下,及时查清事实,努力用最低的成本,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离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3天,高效快速的结案,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下一步,昌黎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之间的联动配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机制,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切实解决好群众间的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速度与温度。

 
责任编辑: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