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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践行“枫桥经验”
上下两院齐发力 警法联动解民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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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杰 张丽华  发布时间:2023-11-10 15:23:03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纠纷优势,深耕法院诉源治理机制,减轻群众诉累,近日,昌黎县法院在市法院指导下,协同县公安局采用“联合调解”工作模式,深入一线化解一起积怨多年的邻里纠纷。


为了彻底化解纠纷,维护邻里和谐,县法院院长杨彦军带领民事、执行干警陪同市法院副院长杨超、民一庭庭长魏晓龙及县公安局副政委薛震等同志,到原、被告纠纷发生地同村干部联合进行调解。由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进一步了解矛盾根源,两级法院、公安干警步行至村居半山腰实地探查事情原委,紧锣密鼓折返至村委会与双方当事人再次面对面进行长达数小时的沟通协调。市法院杨超副院长及县法院杨彦军院长等人向原、被告释法析理,一步步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从法理及情理的角度做调解工作,并以近年来相同案例以案说法,引用“三尺巷”等邻里事迹悉心劝解。双方当事人均对此表达了感谢,并表示将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平心静气面对问题。


时代在变,但对传统文化中“和为贵”的理念不能变。家事邻里纠纷单靠“坐堂审案”难以解决矛盾,只有深入基层,依靠当地村居干部的支持配合,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昌黎县法院始终重视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延伸至基层一线,协同公安、司法、社区等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共商共建共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责任编辑: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