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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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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28 19:23:00 打印 字号: | |

昌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昌黎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昌黎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勇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1年,昌黎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我县“1134”发展思路,锚定“1234”发展目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在建设沿海强县、魅力昌黎中展现司法新担当。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374件,结案6994件,同比分别上升14.5%和11.6%。


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环境。

明确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出台《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6次。组织党组会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40次,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下发学习提示27期,出版党建专刊2期,开展一把手讲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参观李大钊革命旧址、“向党说句心里话”等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我院杨红梅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院评为党建先进个人;两篇青年干警的讲党史故事原创短视频[1]登上“学习强国”平台。


锤炼政治品格。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思想发动,组织“四项教育”活动23场,全面开展谈心谈话220人次,集中整治顽瘴痼疾8大类15项具体问题,工作成果得到中央、省市督导组肯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11人次,无移送司法机关情况;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过定制专属彩铃、制定十条意见和印发口袋书等方式加大宣传;全年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4次,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广泛接受监督。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实施办法》和《完善审判管理与监督职责的规定》,并大力推进案件评查;积极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配合县人大对执行工作开展联动监督,邀请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见证执行、旁听庭审等活动共56人次;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13条。


加强文化建设。在全省法院系统第一个完成院志[2]出版发行工作,共计143万余字,受到上级院和县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在妇女节、青年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召开干警座谈会,凝聚思想合力;更新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编发《法院工作研究》12期;组建普法宣讲团,开展普法活动23场,引导群众强化法治信仰;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创微动漫[3]荣获全国法院微视频“优秀奖”;我院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评为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 


二、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有力保障我县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出台《昌黎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20条意见》和《昌黎县人民法院服务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为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组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着力妥善化解金融纠纷,进一步规范县域金融秩序,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提升扫黑除恶办案质效。制定《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制度》,实现旧案清仓见底、新案动态平衡;对已审结的22件涉黑恶案件逐案倒查,均不存在漏罪漏犯问题;今年共受理涉恶案件4件,已全部审结;受理涉黑案件1件,已开庭审理完毕;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服务绿色发展大局。成立“三审合一”的两山环境资源巡回法庭[4],加强部门联动;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3件,已审结12件;在对非法捕捞海产品案判决刑罚的同时开具全市首张“捕捞从业禁止令”[5],避免环境损害结果发生,以司法力量保护蓝天、碧水、净土。


创新推进服务举措。运用司法大数据对我县的“营商环境、诚信社会、平安社会、生活和谐”4类26项指标进行“数字体检”,深化县情认识,开展调研走访,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昌黎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30条[6],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谋划推进,在司法层面助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助力昌黎高质量发展,此做法被最高院和省市多个媒体平台相继转发。    


三、拓宽司法服务途径,兑现高质效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83件,办结360件,结案率94%。审结故意伤害、抢夺、抢劫等重大件刑事案件4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件,网络电信诈骗7件,危险驾驶108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件2人,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本地区金融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5件,兑现经济赔偿款2156587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审理认罪认罚案件303件,结案283件,实现了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4件,审结32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118件,已全部结案。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11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10次;依托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和化解中心成功化解6件案件,努力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4份,《2020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获市法院和县四大家主要领导肯定。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3262件,结案 3119 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均达100%,实际执行到位 2.07 亿元;在“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中,全体院庭长和执行干警齐上阵,在各乡镇、村开展 “拉网式”清底,执结案件27件,和解案件11件,执行到位金额56.2万元;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为刘某飞案涉及的900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案款128.9万元;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2人次,限制高消费1103人次。


智能提高司法效率。大力推进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律师服务、在线调解等十大平台线上运行,通过音视频调解案件326件;疫情防控期间,推进网上诉讼,共接受立案申请2578件;开展电子送达工作,采用网上送达2299件案件,送达人次6983人,电子送达成功率80.7%,审判效率明显提升;全面推出电子票据,取消了纸质票据;定期召开网拍工作推进会,利用网络进行司法拍卖82件,案拍比3.08%,较去年大幅提升。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39件,审结3331件。在民商事审判中,推进《民法典》精准适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716件;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5件;妥善办理会君坨村36户村民与田某雷租赁合同纠纷案,历时20天对157亩土地进行清理,为农民抢抓春耕时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助力服务乡村振兴。召开全市首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贯彻落实“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专门设置执行立案窗口和执行服务中心,实现事务性工作一站式办理;积极推行网上开庭、网上缴费,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诉讼,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519件,李莉炜同志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纾解群众痛点堵点。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虚假诉讼等问题的预防整治力度,制定防范惩戒措施,向当事人发出提示、承诺书,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贯彻立案登记制度,12月份审判执行共立案464件,年底不立案问题得到解决;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在12月已全部清零;对高发的物业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极大减少该类型纠纷的诉讼率;联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回访教育活动,此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河北法制报刊发,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在此,我代表昌黎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实现“六个现代化河北”的要求比,与县域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比,与全面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任务比,我们还存在明显工作短板:一是制约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的短板弱项虽有所改善但仍没有彻底解决;二是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力度不够,与群众需求缺乏更加有效的衔接措施;三是有的部门和干警贯彻执行制度意识淡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仍需加大力度整治。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昌黎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开拓创新、自我革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沿海强县、魅力昌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以更高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铸牢法院干警的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提升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公正廉洁司法的自觉性。


(二)以更强担当对接发展大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等方面贡献司法智慧,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以更高标准精进主责主业。对标先进,细化和优化审判质效任务责任分解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全面提高案件、文书、庭审质量,推动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四)以更优服务确保人民满意。保障依法妥善审理案件,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涉众型案件审理调处,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桥头堡”作用,集中力量推进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以更严作风积极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愿以寸心寄华夏,且将岁月赠山河。各位代表,今后我们将牢牢锁定争创全面一流的奋斗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队伍锐意进取的精气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于新时代司法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