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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法院就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发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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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红梅 周志强  发布时间:2020-03-23 19:33:47 打印 字号: | |

日前,昌黎县法院向昌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预防被性侵案件发生。

近年来,该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不断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惩处了多起针对未成人的性侵犯罪,2019年11月,该院审结的白某某被强奸罪案即为典型案例之一。被告人杨某某虽被重判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但分析梳理该案成因和特点,值得社会各界深思。为此,该院向昌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提出了三点司法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在校女孩的教育和管理。疏于对在校学生的管理是造成该案发生的原因之一。建议将预防被性侵工作成效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履行好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互动,向家长传授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使家庭成为预防未成年女孩被性侵对象的一道坚固防线。

二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女孩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自身是非荣辱观念不清,价值观念模糊,对社会不良行为不以为丑,反以为荣,极易导致具有此种心理的未成年女孩成为被性侵的对象。建议关注未成年女孩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引导未成年女孩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是加强对未成年女孩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养。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是该案呈现的又一特点。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在全县各中小学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橱窗、黑板报、电子屏幕等平台进行宣传,亦可邀请公检法司人员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知法守法,远离违法犯罪,学会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昌黎法院 杨红梅 周志强)

责任编辑:李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