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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法院以司法建议护卫碧海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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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永利  发布时间:2019-09-25 10:22:25 打印 字号: | |

昌黎法院以司法建议护卫碧海金沙


日前,昌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拦路收费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就该案涉及的翡翠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法向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发出司法建议函,引起了该处的高度重视。

翡翠岛是我国七个国家级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之一,是一座由黄色细沙和绿色植被相间构成的半岛,岛上沙山连绵起伏,陡缓交错,素有“京东大沙漠”之称,是国内独有、世界罕见的海洋大漠风光。陆域核心区内,禁止任何非管理人员进入该区域,严禁开展越野及与越野相关的一切活动。但有的游客无视管理通告,私自驾车到半岛内开展越野活动,给翡翠岛的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严重危害。20185月至20187月间,被告人刘某、李某某为非法获利在通往翡翠岛的土路上私自设卡收费,分11次非法向越野车收取费用共计3050元。昌黎县人民法院分别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针对在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昌黎法院向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发出了司法建议,共涉及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通往保护区的乡间路上设置严禁越野的警示牌和警示标语;二是加强保护措施,将通往翡翠岛的土路路口堵死并在外围设置护栏;三是搞好卫生清理,防止垃圾外泄、渗漏而污染环境;四是密切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维护好自然保护区内的治安秩序,杜绝当地群众为外地越野者充当黑导游、私自设卡向越野者乱收费等现象再次发生;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履行《自然保护区条例》赋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权力,依法对私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内的越野者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收到司法建议函后,予以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后予以回复,并建议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越野、野游、带路、设卡等违法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