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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法院采取“四坚持四把握”措施,落实“五谈话、一档案”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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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述俭  发布时间:2015-09-15 10:06:53 打印 字号: | |

昌黎法院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干警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四坚持四把握”措施,落实“五谈话一档案”制度,深入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是坚持思想领先,把握谈话时机。全院分层次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会、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精神,重点学习了“五谈话,一档案”要求,通过反复学习讨论,将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落实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以“五谈话、一档案”建设为抓手,找准谈话的时机,有的放矢的做工作,平时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到干警中间,与干警进行思想上的交流,感情上的沟通。除常规谈话外,另做到八个时机必谈,即:干警遇有婚丧喜庆事宜前必谈;干警工作岗位变动、职务升降、离退休时必谈;干警工作获得重大成就、重要荣誉而受到表彰时必谈;纪检监察部门收到举报,反映干警在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廉政工作纪律问题时必谈;干警工作和个人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和矛盾,思想包袱沉重,情绪低落时必谈;对干警考核、考察后,需要向干警反馈情况时必谈;干警因公需长时间外出的,在出发前或归队时必谈;部门内部发生矛盾,干警之间不团结或产生不和谐因素时必谈。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把握谈话条理。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严格依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真正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坚持“五谈话”采取分工负责的方法,按照三个层次进行,即: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之间;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所有干警之间进行谈话;干警如遇到重大思想问题,分管领导或政治处积极向主要负责人提出建议,主要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亲自与其谈话。今年以来,院党组书记、院长曹敬东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常规谈话9人次;主管领导、中层领导和干警间常规谈话75人次;提醒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通过谈话活动,思想得到沟通,各类苗头和隐患得以消除,增强了干警之间相互团结,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三是坚持聚焦职责,把握监督方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责任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纪检不该管的工作交还其他领导分管,将院纪检组职能回归到“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定位上来,本着加强对党员干警的监督管理,努力将监督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了全院干警司法廉政档案。通过多种渠道采集信息,在内、外网均建立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网络举报中心、我院官网设立了正风肃纪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办公楼大厅设立了举报信箱、审判执行各部门共设立18名廉政监察员、社会各阶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中聘请10人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并将干警基本情况、干警(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干警奖惩情况、干警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干警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及兼职持股情况、干警婚姻变化情况、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干警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干警信访核查情况等9份资料逐一登记归入干警廉政档案。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地接受本院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促使司法办案质量提升,有效的促进了全院干警廉洁公正司法。

四是坚持正风肃纪,把握重点监督。将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特别是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加大对审判执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同时,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了机关的学习及会议制度、工作纪律、考勤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精、纪律严、作风实的干警队伍,促进司法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李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