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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努力推进基层法院队伍职业化进程
——昌黎县人民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回顾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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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树伟  发布时间:2013-12-24 08:48:39 打印 字号: | |

 

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开展以来,昌黎县法院紧紧依托市中院的强力组织和有效指导,本着有形入手、无形延伸的基本思路,立足现实、放眼未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凝聚智慧、科学谋划,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融队伍核心价值、职业管理、职业培训、职业监督、职业保障五大体系建设为一体、立体推进,在基层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一、立足实效抓推进,深入职业化建设进程

从起步开始,该院就确立了“高站位谋划、高规格组织、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的“四高”指导思想,通过“四强化”,确保让职业化建设始终在预定轨道上健康运行。

(一)强化认识先行,确保正确方向

职业化建设伊始,部分干警在思想上产生了抵触情绪,认为职业化建设是形象工程,会分散干警的办案精力,无助于解决司法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院党组经认真分析认为,干警队伍中不良情绪的产生,缘于对职业化建设的模糊认识。对此,院党组在率先学习掌握职业化建设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在全院及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院党组扩大会,对职业化建设进行部署和动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干警所思所想;开展一次大讨论,让干警真正明晰职业化建设的内涵。从而使全院干警真正做到了“四个明白”,一是明白了推进法院队伍职业化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二是明白了推进法院队伍职业化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三是明白了推进法院队伍职业化是司法审判工作的内在需求;四是明白了推进法院队伍职业化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从而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动力,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推进,确保氛围形成

基层法院职业化建设受到市县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五一,时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秀义等领导同志亲自深入该院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主持或参加会议,研究解决法院职业化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专门拨付专款70余万元改善县法院的工作环境,从而为该院职业化建设提供了充分的组织保证和巨大的支持。

为确保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稳步扎实开展,该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职业化建设领导小组,抽调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民一庭、装备科等部门精干人员组成职业化建设办公室,集中组织推进职业化建设各项工作。活动中,该院在深入开展民主议政活动,广泛征求全院干警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精心确定了职业化建设的23项工作重点任务,逐项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逐项确定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统一组织,细化分工,全面推进。工作实施过程中,院党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对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和督导;院领导率先垂范,亲历亲为,始终坚持一线调研、一线组织、一线协调、一线督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较好地确保了职业化建设各项工作稳步顺利地推进。

(三)强化硬件基础,确保拓宽有形载体

法院基础设施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要建设一支职业法官队伍,就必须建设和完善相应的文化基础设施,优化硬件基础。该院本着方便群众诉讼、有利审判管理、树立良好形象的理念,大力加强了办公环境整治,力求于有形之中渗透和展现法院文化的内涵。

首先,加强“两规范”建设,即规范机关办公区域设置和法庭办公环境。针对机关办公楼秩序混乱、庭审不安全及不方便当事人诉讼等问题,重新调整了办公布局,形成了办案、会务学习、办公和文体四区分设。专门设置了群众申诉来访接待室、立案大庭,分别配备了饮水机、急救包、诉讼指南等相应的便民设施;增设了数字化法庭、特色审判庭和温馨调解室;对多媒体会议室、审委会会议室、图书资料室、文体活动室等场所进行了改造,有效地营造了科学管理、和谐司法的良好氛围。针对派出法庭外观不统一、不利于群众识别,内部设置不科学、不利于群众诉讼的问题,根据市中院要求,学习借鉴公安边防部队的做法,对法庭进行了全方位改造。统一了法庭办公楼的外观颜色和标识,用清新明快、端庄整齐的外观设计在群众心目中打造了人民法庭的独特形象。采用统一的标准、样式、规格和内容,在法庭分别设置了规范的“一庭七室”,即审判庭、调解室、接待室、法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图书资料室、法警值班室、会议室,增设了小食堂,对法庭院落全面进行了硬化和绿化,从而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改善了干警办公条件。

其次,“搭建五个平台”。一是搭建廉政教育平台,在机关和各法庭分别建设廉政大厅和廉政走廊,在法官办公室分别设置了廉政勤政警示牌,将法院文化及法官道德修养、廉政建设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以牌匾、书画、摄影等多种形式予以展示,引导干警抬头望廉、低头思廉、行走看廉、办案讲廉。二是搭建文体育警平台,建起了蓝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图书室,成立了篮球队、乒乓球队等活动组织,同时,还多次组织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主题演讲会、春节联欢会、为革命烈士扫墓等活动,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和职业自豪感。三是搭建安全保卫平台,在机关设立了安全监控警备指挥中心,安装了数字监控系统,为法警队及各派出法庭配备了安检门、手持金属探测仪等安检设备,为每个办公室和审判庭配发了伸缩棒、催泪瓦斯等必要的安全防范工具,进一步提升了司法的威严,确保了审判的安全。四是搭建信息技术平台,通过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先后完成了审判流程管理、数字化法庭、视频会议室、档案信息化管理等项目建设,干警人手一台液晶电脑,实现了全院各部门及各派出法庭之间通畅的信息传输平台,在推进科技强警进程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五是搭建内务规范平台,为每名干警统一配备了办公桌椅、文件(衣帽)柜、台历架和水杯,对办公用品摆放作了统一规定,明确了内务管理的标准和责任,从点滴入手抓养成,实现了内务管理从粗放型到精细化、从经验型向科学化、从程序化向素养化的转变,有力推动和促进了法官队伍职业素养和职业意识的提升。

(四)强化软件同步,确保无形延伸

在强力推进有形建设的同时,该院始终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勤政廉洁、公正文明的法官队伍作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基础工程,重点强化了“六个夯实”。

首先,夯实组织基础。院党组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以“五一五带”增强班子凝聚力。“五一”即:每年向干警推荐一本好书,每逢节日和干警过生日时由院长向干警发一条祝福短信,每逢干警家中有困难时由党组全体同志做一次探视,每逢干警思想有波动或发生工作岗位变动时做一次谈心,定期为全院干警做一次体检,于细微之处使全院同志感受到领导的关心和组织的温暖。“五带”即: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带头撰写信息调研材料,带头开展信访工作,带着攻破疑难案件,带头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发挥工作中的掌舵人和主心骨作用,从而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表率力,在全院干警队伍中较好地营造了团结和谐、锐意进取的浓厚工作氛围。为此,院党组被县委评为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其次,夯实能力基础。坚持以过硬素质创造优良业绩,立足“三体一树”,不断强化干警队伍的职业能力。一是以组织参加司法考试为载体,用制度来保证干警的学习时间和经费所需,组织过关干警向参考干警传授经验,全院先后有包括9名45岁以上军转干部在内的30名干警和4名陪审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人数居于全市基层法院首位。二是以“法苑讲坛”为载体,邀请法学博士讲法学、专家讲礼仪、村官讲群众工作方法、干警讲体会,并与高校联手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多角度、高层次培养干警队伍的修养和能力。三是以司法办案为载体,由院领导和业务骨干组织重大案件攻坚,开展疑难案件研讨,举办岗位技能竞赛,使全院同志通过实践培训不断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技能、转变工作作风。四是选树干警身边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和“双十佳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干警不断提高职业能力。

第三,夯实管理基础。院职业化建设办公室对历年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整理完善,编纂成《昌黎县人民法院管理规则》,内容涵盖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及司法政务等方方面面,形成了具有本院特色的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全院着力加强以审判权为中心的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审判绩效考核,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统计、定期通报、动态分析和管理;完善对立案审查、排期开庭、文书送达等环节的流程管理;成立审判工作管理办公室,实行工作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抽查、庭审检查、瑕疵案件评定等工作。完善案件审结管理,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监控,实行优秀、差错裁判文书通报和案卷归档监督。

第四,夯实认同基础。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始终将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作为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进一步强化风险提示、诉讼指导、判后答疑等工作措施,公开庭审,将工作标准、审判程序、办案结果公之于众,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奖惩机制,将宣传工作纳入量化考核目标,在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宣传工作浓厚氛围。定期编印《法院工作简况》,逐一发放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中,并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担任法纪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和评议庭审。实行案后征询当事人意见、邀请当事人观摩执行工作过程,实施判决书附法官寄语措施,让当事人充分感知法院为维护其利益所付出的努力。从而,较好地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形成了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涉诉信访大幅下降的良好局面。

第五,夯实惠民基础。将司法为民成效作为检验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标准,在立案、信访部门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派出法庭坚持巡回审判,并组成农事专业调停组,深入田间地头就地调解土地纷争;执行工作慎用强制措施,加强执行和解,通过帮助被执行人垫付执行款、协助被执行企业恢复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当事人双方利益最大化实现;商事审判部门通过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动送法入厂企,努力培育无诉讼企业。从而,使当事人感受到的不仅是“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茶水”等表面的温暖,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住、感受得到的实惠。

第六,夯实廉政基础。突出“六个建立”,积极构建符合法院特点、贴近审判工作实际的廉政建设机制,较好地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一是建立齐抓共管领导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监督的监督网络。二是建立审判执行公开制,让司法权充分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建立内外联动监督制,在重点部门设立廉政监查员,经常派职能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并设立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了服务承诺和监督举报电话,明确监督的重点,扩大监督的范围。四是建立贤廉内助助廉促勤制,强化家德家风,筑牢后方防线。五是建立不当行为诫勉谈话制,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六是建立司法廉政评查制,将评廉引入卷宗评查、征询意见、案件回访等质量监控程序内,有效防止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二、立足特色抓带动,深入职业化成果转化

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成果只有通过司法审判工作才能得以转化和体现。为此,该院在职业化建设过程中,通过不断完善特色司法审判工作,强力推进职业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首先,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制订了十二项诉前调解工作制度,在各乡镇选聘了20名诉前调解联络员,在全县447个行政村中确定了443名特邀诉前调解员,并将全县1260名人民调解员全部纳入诉前调解体系,从而建立起覆盖全县各村、镇、街、居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该院诉前调解的成功实践受到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的充分肯定,并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在此基础上,该院又先后在县水务局、国土局、计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行政诉前调解室,并先后多次派员深入行政机关指导调解,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了“解决一件纠纷、讲清一个道理,发现一个问题、提出一项建议”,有力地助推了全县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不断完善和有效运行。

其次,探索婚姻家庭纠纷防范和化解途径。针对婚姻家庭纠纷高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特点,从转变干警的工作理念入手,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专门设立了婚姻家庭法庭,主动与县妇联、残联、关工委、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将全县1446名妇女干部纳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体系,加大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力度,并依托基层组织与妇联干部加大维护妇女、老人、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科学、文明的家庭理念,从而使单纯的司法行为转变为防范家庭矛盾、弘扬社会美德、维护社会和谐的有效载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此,婚姻家庭法庭先后被市县授予“妇女儿童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第三,转变少年犯罪的审判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法制精神,在刑事审判庭专门组建了少年法庭,经常深入校园宣讲法律知识,并通过组织中学生参观法庭、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帮助在校学生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特点,少年法庭将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引入审判环节,实行了 “U”形桌审判的庭审方式改革,试行了聘请帮教员对少年犯进行正面引导和在判决书后附法庭教育词的做法,努力帮助少年犯正视过去,唤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努力,全县有15名少年犯重返校园,8人完成中专以上学历,其中1人还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研究生,28名少年犯走上了工作岗位。

第四,构建高发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模式。针对近年来交通事故纠纷逐年大幅度增加的新形势,经过深入调研,并在县委政法委的积极协调和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于2010年3月正式在县公安交警大队挂牌组建了交通法庭,及时建立了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应急、业务交流、合作调解等工作机制,并加强了与保险、医疗、鉴定等社会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有效整合了司法、行政和社会资源,搭建起了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运作平台。交通法庭打破坐堂办案的做法,主动前移诉讼风险告知程序,加大了诉前保全和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所办案件调解率达到76.09%,确保了绝大多数交通事故纠纷能够有效化解、及时履行,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

三、立足支持弥不足,深入职业化建设思考

通过职业化建设试点,该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经验,同时,该院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客观上存在一些影响职业化进程的因素,与省委政法委职业化建设要求相比,该院还存在着编制严重滞后,审判力量紧缺,经地方组织部门分配或调入的公务员不能及时纳入省编,无法评定法官等级,多数书记员、公勤人员仍是采取临工用工方式解决。法官待遇与一般公务员同质,待遇偏低,与其职业所呈现的任务重、难度大、风险高不适应等突出不足。就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本身而言,该院在观念创新上还不够,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还未能深入挖掘,总结出琅琅上口又直接明了的可行性经验,为基层法院职业化建设提供借鉴。实践使该院体会到,要想拓展职业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就必须在“三个充分”上下功夫。

首先,必须充分依靠党政支持。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就寸步难行。确定为试点单位后,该院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作出法官职业化建设内容专题汇报,及时向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作出情况通报。县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书记办公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政治上多关心,经费上多保障,全力支持法院职业化建设。市中院多次组织工作调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帮助该院解决了思想认识上和工作措施上的多项问题。正是由于有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才排除了阻力,增强了动力,奠定了坚实的职业化建设根基。

其次,必须充分本级作用发挥。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强力组织推进。为准确构建职业化建设基础框架,该院党组注重辨析必然与渐进的关系,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既不望而兴叹又不操之过急,各项措施的出台都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反复权衡利弊得失。如法庭上墙公示职责一项,院长亲自把关,三易其稿,硬件规范中的许多工作都经历了不满意从头再来,从而确保了职业化建设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针对该院职业化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尚未达到完善、完美境地这一实际,更需要我们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即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更要注重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总结,进一步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搞好整体规划,并抓实抓好日常检查、监督、改进工作,不断推动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深入、健康发展。

第三,必须充分干警积极参与。干警既是职业化建设的对象,又是职业化建设的参与者,必须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该院加强职业化试点工作的日常性教育,扭转干警错误思想认识,使其真正认识到职业化建设是一项长抓不懈的系统的工程,是一项周期长、见效慢的长期工程,增强了投身职业化建设的积极性,涌现出民一庭庭长李莉炜、装备科科长李文良、办公室干警卢山、政治处干警陈小芳等一批职业化建设先进典型。全院干警坚持高点站位,正确摆布职业化试点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关系,将职业化建设成果外践于行,内化于心,狠抓案件质量,做到了两手抓、两不误,双过硬。近年来,该院各项审判指标呈现出良好运行态势,由于成绩突出,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法院,被市委命名为全市文明单位标兵。

责任编辑:李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