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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法院“五强化”抓管理、消惰气 力促良好作风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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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淑贤 郭平 赵继明  发布时间:2013-10-25 08:55: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昌黎法院围绕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确保随时完成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注重从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入手,努力做到“五个强化”,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地促进了干警队伍作风养成,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战斗力。目前,全院干警在日常管理做到了全员全勤,齐装满员,做到拉得出,用得上,遂行一切急、难、险重任务。

强化作息制度。要求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随机检查,杜绝迟到早退。

强化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河北省委“十个严禁”和河北省政法委“四条纪律”的各项规定,禁止工作时间饮酒,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和各类事故发生。

强化庭审纪律。审判人员、书记员和人民陪审员开庭时一律着制服正装,按时开庭不得随意抽烟和接打电话,杜绝损害法官形象的事件发生。

强化岗位值班。在立案大厅、接待大厅和安保大厅值班人员要时刻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确保接待当事人不误时、不落人,杜绝冷、横、硬、拖现象发生。

强化督导检查。监察室和政治处每天联合对干警出勤和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发生。

责任编辑:李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