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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法院咬定从严治警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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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志强  发布时间:2013-10-23 08:43:46 打印 字号: | |
 

昌黎法院在工作中坚持从严治警,使干警时时处在组织管理和纪律约束之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干警队伍。

该院认为,只有严格要求才是对干警高度负责任,“宁失之严,勿失之宽”,姑息迁就既坑害了干警又损坏了法院的形象。为使干警熟知各项规章制度,该院把上级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如“五个严禁”、 “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等,印制成卡片,人手一张,同时还制成镜框,悬挂于各庭室显耀位置,让干警时时以此约束自己。该院安排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为学习上级的政策规定和法院制度时间,通过长期不断的坚持学习,现在全院干警对各项规章制度都能做到人人熟悉,个个皆知。在坚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上,该院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制度,从不提前打招呼,而且从领导干部查起,有效地促进了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为纠正“时紧时松”的倾向,该院解决不搞“短平快”,努力克服紧一阵、松一阵的“冷热病”现象,把管理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研究工作时,注意研究管理工作;总结讲评工作时,注意总结讲评管理工作。

针对少数干部考虑关系问题多,怕伤感情,管理上不用心的现象,该院努力纠正“怕字当头”的倾向,坚持“三个依靠”,即坚持依靠强有力的思想工作做基础,从人民法院的宗旨和职能教育入手,引导干警真正把心思用在自己的工作上;坚持依靠严格的管理作保证,无论职务高低,都是被管理者,都要无条件地接受管理。明确一岗双责,使领导干部自觉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坚持靠严明的纪律约束,对个人主义严重、意志衰退、玩忽职守的要批评教育,违法乱纪要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李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