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昌黎法院巧解土地纷争受到辖区群众欢迎
分享到:
作者:张树伟  发布时间:2012-10-31 10:26:57 打印 字号: | |

    日前,昌黎法院靖安法庭庭长贾志辉,副庭长苟永庭再次手持皮尺,与村民调主任赵某、村治保主任汪某一起来到了当事人争议地块。待双方当事人到达现场,庭长贾志辉简要说明了案情,重点介绍了此次纠纷的调解结果并亲手将1000元民政补助款交给了被告赵某珍。之后,在多方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法庭左测右量,准确确立了争议土地界址钱并明确了标识。在秋收群众的一片赞许声中,原告向法庭提出了撤诉申请,纠纷双方当即言和,表示以后将以邻为善、和睦相处。
    60岁的鳏夫王某顺与54岁的寡妇赵某珍同为昌黎县朱各庄镇朱各庄村人。早在96年,在外务工的王某顺将自己0.94亩土地托付给其弟管理。13年后的09年初,王某顺收回了自己的土地并转包给了同村的李某。耕种中,细心的李某发现转包地不够0.94亩,便找来王某顺一起测量,结果发现承包地东西方向少了1米,而赵某珍的邻地正好多出了1米。看到这一结果,气怒的王某顺一边责骂自己的弟弟,一边找到赵某珍理论。由于话不投机,两人激烈争吵起来。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双方当事人在3尺地上多次的你毁我种,互不相让,矛盾迅速激化。
    在村民调组织、镇司法所多方调解,甚至派出所出警解决未果情况下,王某顺一纸诉状将赵某珍告上了法庭。调取村土地台帐,实地勘查,赵某珍挤占邻地的事实清楚,而此时的被告却躲到了邻县的女儿家。为平纷止争,确保案结事了,法庭两次驱车前往邻县做赵某珍思想工作,固执的赵某珍态度强硬,坚持认为村里分地时给她家的就这么多,地她已种了十几年,即便法庭将地判给王某顺也不会让他种好。第二次谈话间,赵某珍一句家里特别困难,申请民政补助始终没有下来的怨言启发了庭长贾志辉,回来后,马上与镇民政部门协调,得知情况属实且赵某珍也符合条件,只是要等到上级拨款才能发放,法庭当即提出了先由法庭筹借给付的建议,得到了镇民政部门的支持。润物无声,法庭想方设法为当事人协调补助款的消息传到赵某珍处,再也坐不住的赵某珍主动来到了法庭,提出了由法庭确定双方土地界址的请求。

责任编辑: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