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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 提升行风水平
进一步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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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昌黎法院 马淑贤 耿述俭  发布时间:2012-10-30 14:37:3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昌黎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提高效能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干警的行风意识,努力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全院的行风建设有了根本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教育机制,提升干警觉悟,夯实行风建设的基础

为使行风建设工作更具生命力,我院将“弘扬审判行业新风,展优秀法官形象”作为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创新形式,建章立制,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

(一)、警示教育常抓不懈。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政法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全体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干警的思想道德防线。开设法苑讲坛,聘请专业人士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大力加强文化阵地建设,突出构建符合法院特点、贴近干警实际的廉政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作用,影响、感召和教育干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纪律禁令组织干警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防微杜渐,使同志们自觉养成对违法违纪之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行为习惯,保证法院队伍纯洁向上。

(二)、建立意见征询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电子信箱,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聘请行风监督员、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及建议。推出《司法便民为民“十二项承诺”》、《司法为民便民“二十三条措施”》、《以司法服务保障县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民生审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四比四看”活动,即比工作,看谁工作扎实,业绩好;比作风,看谁要求严格,修养好;比纪律,看谁遵规守纪,形象好;比素质,看谁案结事了,廉洁好。开通行风热线,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多项措施,促进行风建设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强化廉洁自律他律机制。紧紧围绕公正司法,狠抓教育引导,充分发挥业务庭室廉政监督员和社会执法执纪监督员的作用,要求干警在司法活动中做到“五不”,即不接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吃请;不向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索要财物;不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私自引见案件承办人及其他合议庭成员;不提供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的私人联系方式;不向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泄露审判秘密。提高干警自觉约束的思想认识,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二、创新工作思路,便民利民,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为使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院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将行风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整体工作效果,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能动便民服务,推行诉前调解。为方便当事人咨询、立案,在一楼大厅设置来访申诉接待室和立案庭,设有立案接待、导诉接待、诉前调解接待、执行接待、信访接待等,设有当事人休息区,为当事人提供电话、饮水机、阅报栏、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使当事人感受司法的亲和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立案接待为当事人提供风险提示和诉讼引导,将诉讼须知、立案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制定《民事案件诉讼举证须知》、《申请财产保全须知》、《诉前调解指南》、《民商事、行政案件诉讼指南》、《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指南》、《诉讼费缴纳指南》等便民宣传册,供当事人参考,指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同时,注重审判职能延伸,聘请20名诉前调解联络员,参与诉前调解,使调解工作更贴近群众的心理感受和现实需要,减少当事人诉累,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二)、推行特色审判,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程序,成立婚姻家庭法庭,用人文化的审判模式,化解家庭矛盾,案件调解率达到85%以上,使许多家庭破镜重圆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百姓的好评,先后被市妇联授予妇女儿童维权岗,被县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根据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立少年审判庭,采用U型审判桌,寓教于审,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人,使无数失足少年迷途知返;针对形势的特点和要求,成立交通法庭,集中审理交通肇事类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被社会各界赞誉为“交通线上的和谐使者”,得到了人民群众高度认可;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遇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或农忙时节推行巡回审判,提高审判效率,赢得群众赞誉;行政审判慎重立案,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强化行政协调机制,促进官民和谐。

(三)、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执行工作是群众关心焦点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我院着力推行“五个结合”,即党委领导与依法执行相结合,部门配合与群众支持相结合,思想疏导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常规执行与错时执行相结合,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协调联动机制,坚持舆论引导与威慑机制并举的工作方法,突出重点,雷厉风行,分工合作,纪律严明,执行难问题有很大突破,执结率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三、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行风建设制度化水平

抓好行风工作制度化建设,才能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这就需要有一整套制度做保障。为此,我院积极探索构建齐抓共管的行风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的中层正职、中层正职与干警层层签订目标任务、勤政、廉政责任状,全院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助廉促勤的干警好家庭”评选活动,使干警家属参与到廉政建设中来,不仅干警在正课时间受制度约束,而且业外活动有人监督。完善奖惩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督导,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对工作业绩突出者进行奖励,对责任心差、纪律作风涣散、对人民群众耍特权、抖威风的干警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凡因管理不严,制度不落实致使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若有当事人或群众举报的,做到有诉必理。合议庭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发现其他成员有不当行为的,及时提出意见,促其纠正;若合议庭集体舞弊或有重大过失,导致错误裁判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违法审判、执行责任。

()、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出台《督办案件工作制度》,对交办事项,采取跟踪督办、整改反馈、跟踪回访等各项措施进行规范。从规范庭审纪律入手,加强日常检查,不定期对全院贯彻落实“铁规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一旦发现违反“铁规禁令”的现象,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通报,责令采取整改措施,对整改措施不力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提升了队伍形象,促进了审判质效,推动了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干警的廉政意识明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几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县综治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被省高院评为优秀人民法院、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等荣誉。

(昌黎法院  马淑贤  耿述俭)

责任编辑:李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