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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法院多种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及宣传活动
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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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珊  发布时间:2022-05-18 16:23:40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生效后正确实施,全面提升法院反有组织犯罪专项审判执行工作能力,同时为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昌黎法院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4月24日,该院组织刑事审判庭、扫黑办全体干警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与会干警重点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背景、制定历程、制定目的、重大意义、主要亮点等内容,并结合扫黑除恶斗争的实践经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5月17日该院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在人员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全面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引导并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法治环境。

下一步,昌黎法院将把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