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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丨喜报!昌黎法院刑庭党支部书记杨红梅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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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杰  发布时间:2021-10-12 16:55:45 打印 字号: |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对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99个单位被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00名同志被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其中,昌黎法院刑庭党支部书记杨红梅被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是秦皇岛市法院系统唯一获评此奖项的同志。

杨红梅同志现任昌黎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党支部书记、刑事审判庭庭长、少年法庭审判长。曾先后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2020年1月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她还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共产党员,入选2017年“河北好人榜”。2020年5月,昌黎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秦皇岛市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工作室——“杨红梅法官工作室”。


担任刑庭党支部书记以来,杨红梅同志坚持“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将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与提高审判质效相融合,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杨红梅作为支部书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审判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开展支部书记微党课等专题活动,轮流由优秀干警代表分享工作和学习心得,对全庭干警进行培训,并穿插党史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实现业务培训与党建培训互融互通。


杨红梅同志注重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党建与为民办实事融合,使走访社区、校园成为常态化,不断增强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杨红梅带领党员干警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与职教中心、安山镇中学等学校共建法治副校长制度和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校园反欺凌”、校园禁毒等宣讲、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课,强化了人民法庭作为法治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今年刑庭党支部针对校园内常见的安全事故,发布《校园安全风险防范须知十条》,引导学校和学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杨红梅同志表示,此次被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是肯定,更是激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勇挑重担、积极进取、求真务实、自觉锤炼、不断提升做好党建工作的水平,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责任编辑:翟杰